1、开庭时认罪不构成
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时,虽然没有交代自己的主要
犯罪事实,但在
司法机关掌握其主要犯罪事实之前主动交代的,应当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是有时间的限制的,对于有的犯罪嫌疑人投案后一直没有如实供述,有的是在
侦查机关掌握
犯罪证据后才供述,有的在
一审庭审时才供述,还有的甚至在
二审或
发回重审时才供述的,都不能认定为如实供述,不可以认定为自首。
2、根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构成自首的
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
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