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仲裁应当在结案后才可以拿到钱。
一、劳动仲裁从
立案到出裁决一般在45天内结束,劳动仲裁作出裁决后一般15天后发生效力,发生效力后
当事人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
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
民法院
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二、劳动仲裁是指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
申请仲裁的
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三、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
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
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