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指以带性暗示的言语或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强迫受害者配合,使对方感到不悦。任何性别的人都有可能是性骚扰的受害者。具体指
行为人出于发泄性欲求的动机或恶作剧的动机或骚扰人、
侮辱人的动机,通过语言的、形体的、环境布置的方式或其他方式,对他人进行不受欢迎的性挑逗或性刺激,给被骚扰者带来烦恼和精神压抑,甚至造成
精神损害,但尚不构成
强制猥亵和强奸,行为人的这种行为即谓之对该被骚扰者的性骚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