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辞职不批,员工
旷工直接走人,
工资是员工应得的
劳动报酬,即使旷工也应当发放之前上班的工资。由于强行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员工
赔偿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
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
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