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所有权:无论是
国有土地所有权,还是农民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都禁止设置
抵押权。
2、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集体所有土地的
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
抵押的除外:在这些土地上设立的
土地使用权,都具有不可流转性,设置抵押权无法实现,因此禁止设置抵押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成立的非营利
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这是因为,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这些单位都是出于社会公益目的设立的,这些设施一旦设定抵押权,在抵押权实现时将会造成公益目的无法实现的后果,所以禁止设置抵押权。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这些财产会发生权属争议,不仅对抵押权的实现有影响,而且会酿成新的
纠纷,故予以禁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因这些财产被采取
强制措施,不能自由流转,故禁止设置抵押权
6、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