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收费
常规收费是参照
诉讼程序的级别进行,诉讼程序为“
二审终审”制,即
诉讼分
一审阶段、
二审阶段,首次提
起诉讼即为一审,
一审判决或裁定后,如一方
当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审,二审判决为
终审判决,一般情况不得再提起诉讼。但是现实中,判决之后还有
执行程序的提起,即判决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确定的内容,另一方当事人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以使判决内容得以实现(即平时所说的查封、扣押财产)。相对应的,
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需说明的是,《广东省
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并未提供执行阶段的收费指导,所以现实中一般为协商收费,或者算入一审、二审收费中,相当于免收执行阶段的费用。本站“
诉讼费计算器
律师费计算器”正是采用常规收费模式进行计算的。
包干收费
包干收费是指收取一次费用后将案件负责到底,即只收取一次费用而负责一审、二审、执行三个阶段。收费标准在常规收费中一审收费的基础上适当调高。
风险收费
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
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收费标准为前期费用大约为2020-10000,胜诉后为胜诉或执行到金额的10-30%。以上收费方式由律师和委托人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总之,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一个案子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少律师费,都应该与律师个人协商确定。
《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
价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 代理
行政诉讼案件;
(三) 代理
国家赔偿案件;
(四) 为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
法律咨询、代理
申诉和控告、申请
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
辩护人或
自诉人、
被害人的
诉讼代理人;
(五)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