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
自书遗嘱又有
录音遗嘱怎么办
2、根据时间先后来确定
遗嘱的优先性
3、存在多份遗嘱的时候,需要对每份遗嘱的效力进行认定,从而判断出哪份遗嘱才是应该被认定的,应该让大家共同执行的。
4、遗嘱人在生前就其遗产处理立下了多份遗嘱,且相互间的内容相抵触,在其死后,
继承人应按哪份遗嘱去处分遗产会成为各继承人争议的焦点,若无法确定各份遗嘱的效力,则遗产将无法得到处理。那么到底如何确定各份
遗嘱的法律效力呢?
(1)、需对每份遗嘱单个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是否有效。
(2)对比多份有效的遗嘱,依据法律规定确定最终如何分割遗产。
(3)
被继承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同时又规定,自书、代书、录音、
口头遗嘱不得变更、撤销
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应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
立遗嘱为准。
所以有多份有效遗嘱存在的情况下,若有公证遗嘱,则以公证遗嘱为准,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它四种形式的遗嘱;但若有多份公证遗嘱存在时,则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若无公证遗嘱,则以最后所立的一份遗嘱为准确,也就是说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四种遗嘱的效力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