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
民事诉讼法》规定,
当事人享有
诉讼参与权,包括委托
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
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
申请执行。
2、也就是说,
起诉离婚时,当事人享有自主权,决定是否聘请律师。如果当事人具备基本
法律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事实清楚,举证简便,没有请律师的必要。
3、当然,若
离婚涉及的
夫妻共同财产标的额巨大,证据收集难度指数较大,或者对方存在藏匿或
转移财产的可能性,想要争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胸有成竹地
争取子女抚养权,建议聘请律师,予以专业性指导,
胜诉才更有把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
民法院
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
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