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双方
协议离婚需要的手续:
(1)申请:双方亲自到一方
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
代理。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审查申请人的
身份信息及相关材料。
(3)登记:婚姻
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予以登记。
(4)经过30天
离婚冷静期的,双方
当事人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
离婚证,注销
结婚证。
2、相关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
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