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律师函催款,一般在15天左右才可以
起诉。
当事人收到律师函时,可以拒签,甚至可以不与对方
律师会谈,但这可能会让当事人下一封收到的是法院
传票。如果法院传票也不理会的话,法院会以被告因无法知会到庭,或者以消极对抗进行处理,直接判对方
胜诉。碰到这种情况可在15内上诉,如果超过15日不上诉,法院的判决会自动生效并开始执行。如果还是拒绝不执行,对方有权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令。人
民法院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
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
家属拒绝接收
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
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
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
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
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
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
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
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
执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