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
近亲属;
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
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没有以上
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精神病人是指各种有害因素所致的大脑功能紊乱,临床表现为精神活动异常的人。具体表现为感知觉、思维、注意、记忆、情感、行为和意志智能以及意识等方面不同程度的障碍。由于心理活动障碍,致使患者歪曲地反映客观现实,丧失社会适应能力,或伤害自身和
扰乱社会秩序者总称为精神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