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父母离婚的时候,孩子一般是不可以谁都不跟的,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知,十八岁以下的孩子必须由
监护人监护、
抚养,不能自行单独生活,但是如果孩子已满十八岁成为了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时候,是可以独立生活的。也就是说,只有当孩子已经成人之后,才可以谁都不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