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的。
欠条是双方
法律行为。欠条虽由一方出具,但欠条的出具实际上表示着一个
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单方法律行为是指
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
法律效力的
民事法律行为,不需要另一方同意即可成立,但在欠条出具过程中,实际上要取得对方同意或认可的,如
债权人对欠条上的金额等事项认可方能成立。 欠条或
借条虽然只有一方签字,但由于事先经过了双方共同协商,事后,债权人收下欠条或借条即承认、默认了收据内容,最终单方出具的欠条或借条的形成已演变为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而单方出具欠条或借条的行为应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