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一般只需要原告自行申请。
1、
撤诉,即撤回
起诉,原告向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是行使法律赋予的
诉讼权利,起诉后又撤诉,是原告对起诉权的一种处分行为。一般情况下,原告自行申请即可。
2、原告起诉后,被告已经应诉的情况下,原告又撤诉,或者
撤诉后再起诉,剥夺了被告因应诉取得的诉讼权利,给被告造成了讼累和经济和
精神损失,给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造成重复劳动,因此,原告的撤诉行为虽然是处分自己权利的行为,但是也侵害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在一些特殊案件中有时人民法院会征求被告的意见,如果被告不同意原告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不准予其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