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生活中很多人会因为一些事情
产生纠纷,那么在经过权威协调后
纠纷中的
被害人觉得自己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便会申请上诉重新协调纠纷。对被害人的
行政处罚不满意,被害人可以申请
行政复议的,法律规定,被害人对
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的,有两种
救济途径:
一、行政复议。公安机关对被
处罚人的处罚,若不公正,将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被害人对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二、
行政诉讼。被害人是
治安案件的受害者,公安机关对被处罚人的行政处罚,公正与否,与被害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