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
违法强制拆除房屋的情形下,被征收人获得的
行政赔偿数额不应低于被
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
2、法律依据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
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
赔偿。拆除房屋时,被
征地拆迁人的直接损失与
拆迁补偿大体相当,不应包含损失扩大部分。总之征地拆迁方违法强制拆除被征地拆迁人房屋的原则是行政赔偿时,
赔偿标准不得低于被征地拆迁人依照
征收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征收补偿标准。被征地拆迁人请求赔偿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奖励,人
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