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欠债,房子是儿子的名字无权查封。
2、根据规定,如果该
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的,其
物权就归儿子所有,不属于父母的财产,而且,父母的欠债,也应该由父母来承担,儿子没有帮其偿还
债务的法律义务,所以是不可以进行查封的。
3、但是,如果存在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由父母将该
房屋赠与给儿子、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给儿子等情形的,则该行为无效,有关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由确认该行为无效,之后就可以正常查封和执行的。
4、另外,如果该房屋是由儿子
继承父母的遗产所得的,则儿子有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父母债务的义务,可以查封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