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人在国外死亡,一般应当依照死亡地的国家的法律规定进行
赔偿。
2、如果对方不肯赔偿,死者的亲属应当去死亡的中国
人死亡地的法院去
起诉。
3、
死亡赔偿金是指被
侵权人因侵权人的
侵权行为而死亡,侵权人应当支付给被侵权人
近亲属的金钱赔偿。
4、死亡赔偿金的意义在于维持近亲属与被侵权人死亡前大致相当的物质生活水平。
死亡赔偿,是财产性质的
损害赔偿而非
精神损害赔偿;是对近亲属自身利益受损进行的救济,而不是对生命本身的赔偿,所以不存在“同命同价”或者“同命不同价”的问题;是近亲属自身依法享有的
损害赔偿请求权,而不是从死者处
继承来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5、死亡赔偿金应兼具补偿性和惩罚性两种因素。主要理由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生命权作为最重要的人身权,当死者本人非自愿的被剥夺了这最宝贵的权利时,死者本人遭受的是最大的伤害。如果仅仅因为
受害人无法主张任何权利,就此认为死亡赔偿金不是赔给死者的,是对生命权的极大不尊重”。同时,对于加害者来说,其负有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义务,死者的生命权受到最大程度的侵犯,也是侵权者最大程度的违反义务,因而,“从这个角度,死亡赔偿金还具有对侵权者的惩罚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