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算。
2、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
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女方为
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
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
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在审判实践中,
离婚案件的
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
公序良俗的要求。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
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
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
3、在认定婚钱财产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
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3)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
知识产权;
(4)复员、
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
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