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责任一般情况下是不存在了。股权转让后,一般情况下原股东不承担偿还
公司债务的责任。公司是独立
法人,股东承担
有限责任,股权转让后,公司的
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
2、特别情况下,股权转让后原股东需承担公司债务责任:
未履行
出资义务股东通过
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
债务现象:出资不实、
抽逃出资的股东逃避债务。
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为股东的法定义务,在
公司股权转让时不能转让,实践中某些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为了达到不承担法定的义务、逃避债务的目的,往往会将股权转让给一个没有偿付能力的主体,并在转让协议中约定原股东的所有债权债务给让给新股东。
3、有的还明确约定原股东的出资义务由
受让人承担,一旦公司的
债权人追索债权,原股东经常以自己已不是公司的股东及转让协议的约定进行抗辩,在新股东无力偿债的情况下,债权人的利益受损害。在此情况下,公司债权人可以向新股东提
起诉讼要求承担责任的,新股东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原股东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