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离婚协议书需要一式三份,双方各留一份,
婚姻登记部门留一份。而实践中遇到一方
当事人不按
离婚协议约定
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提起
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夫妻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进行
起诉。
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办理
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
(二)本人的
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
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
子女抚养、财产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