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恶意
诉讼,从广义上来理解,恶意诉讼应当包括恶意的
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和
行政诉讼,
情节严重的,分别构成不同
罪名。
1、恶意提起刑事诉讼。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
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构成“诬告陷害罪”。
2、恶意提起民事或者行政诉讼。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
民事诉讼法,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构成“
虚假诉讼罪”。
如果以虚假诉讼方式,通过法院的判决和执行,
非法占有了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
债务,符合诈骗罪(“三角诈骗”)
构成要件的,属于想象
竞合犯,择一重罪、
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