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有精神病女方可以
起诉离婚。男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
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2、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
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
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