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
暴力、
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侵犯的法益是妇女的性自由权。
此罪中,其行为主体,直接
实行犯只能是男子;行为对象,只能是妇女,已满14周岁的妇女,是普通强奸,不满14周岁的,是奸淫幼女。(不满14周岁的幼女缺乏决定性行为的意思能力,即便征得其同意,与幼女发生性行为也认为侵犯了其性自由权,一般按强奸罪论处。)
这里要区分被侵害对象是已满14周岁的男子还是不满14周岁的男子。
如果儿童为幼男,妇女对之实施
猥亵行为的,则包括性交行为与性交意图。
也就是说,妇女对不满14周岁男子的强奸,可判处猥亵儿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