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房的重建和
拆迁补偿的分配:
1,已经
继承完成的遗产,
当事人应按各自的份额进行分割;
2,
继承人太多,不能分割的,可以协商处理,受让
产权的一方,
折价补偿其他未受让方;
3,继承人各方放弃产权的,可以出售后,按继承份额分配该款项;
4,拆迁补偿分配参照上述重建房处理;
5,拆迁补偿可当然也可以直接选择货币补偿;
6,如果对分配份额有异议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
二,
房屋遗产继承公证:
1,到被
继承房产所在地
公证处办理
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
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
身份证、户口簿(注
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
财产证明,如房地
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结婚证;
(4)
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登记
过户,需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身份
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
继承权公证书;
(4)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