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离婚案件一般是不适用风险
代理的;风险代理是指委托
代理人与
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
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
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
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
法律依据:
《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
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
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
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
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
赡养费、
抚养费、
扶养费、
抚恤金、
救济金、工伤
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
劳动报酬的等。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
标的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