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祸骨折后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事故现场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可以做鉴定,检验、
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或者
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除外。
2、《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