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与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其
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
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
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
个税完税证明、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
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以及被
拖欠的工资,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
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立案时需携带:
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
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
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
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
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
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
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