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于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要看具体房子的归属方是谁。如果夫妻双方平分房子的话,那么剩余的
还贷责任也由双方共同承担。但是一般情况,
夫妻离婚时都是一方取得房产,给另一方等额的补偿。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做一个转
按揭的手续,剩余的还贷责任由取得房产的一方承担。
按揭贷款购买的
商品房,应当将该房屋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
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办法:
1、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涂销
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这样就可以要求人民在处理婚姻问题的同时一并处理房屋的归属问题;
2、在
双方离婚后,由双方或一方继续
偿还贷款,待贷款还清并涂销
抵押登记后,双方通过协商或诉至人民处理。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
当事人的申请拍
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