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一般处理原则是“先刑后民”:如果是
刑事自诉案件,如果
当事人没有控诉被告,还是按照民事案件审理民事请求;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
刑事责任,并
提出诉讼请求,可以将案件移送
刑事庭审理;如果是
公诉案件,人民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
刑事犯罪的情况时,应裁定
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
侦查权的
侦查机关。
二、根据《关于审理
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发现案件的全部或部分事实涉嫌刑事犯罪
1、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
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应将
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查处。但根据民事法律规范判断,当事人之间构成民事
法律关系,且不影响民事案件审理的,民事案件可继续审理。
2、审理中发现
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
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
(五)项的规定,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等待
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
3、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不构成
民事责任承担的,例如发现案外人涉嫌盗用、私刻单位公章从事诈骗的行为,作为民事被告的单位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即
合同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应全案移送。
民事案件不会直接转化为
刑事案件1、民事案件不会直接转化为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
诉讼参与人因违反诉讼、
执行程序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刑事案件并不是民事案件的转化。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有
犯罪行为的可以直接移送有关部门进行侦查。
2、当事人可以向
司法机关报案,属于刑事自诉范围内的,可以就刑事部分另行。
三、法律规定: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之间
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
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