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我国,单纯的吸毒行为并不违反
刑法,
2、根据
罪刑法定原则,只有非法持有一定数量以上(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毒品的吸毒者才可能构成
非法持有毒品罪;或者吸毒者同时容留他人吸毒,或者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时构成
犯罪;再或者同时构成了其他相关的
毒品犯罪时,吸毒者才可能受到
处罚。
3、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
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还应予以强制戒毒,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毒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实行教养,并在教养中强制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