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交通事故“私了”后能否再行
起诉?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有些是剐蹭的事故,对于这样的事故大家普遍认为是小事故,
损害赔偿的解决方式有两种,一是自行和解达成
赔偿协议,即“私了”;二是通过
诉讼由调解或判决。通常“私了”省时、省力、成本低,赔付快,不但有利于
纠纷的解决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事故双方
协商一致,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这是事故
当事人的首选。但很多人在私了之后就反悔了,反悔的情况一般有三种一是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达成协议后又出现新的损失而反悔;二是达成协议后一方立马就反悔;三是达成协议后一方迟迟不履行协议。
各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损害赔偿协议时应该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协议的行为是有效的
民事法律行为,协议的内容应受法律保护。即使赔偿数额与法律规定有出入,也是当事人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处分行为。一般来讲,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应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自觉履行。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当事人应受赔偿协议的约束,不得“出尔反尔”,随意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