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后双方父母共同
出资买房,主要看
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是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的,就是
夫妻共同财产,否则不是。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
产权登记在
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么分的原因是考虑到我国的国情,父母出资买房,为的是自己的子女能过上美好的生活,倾其资助子女买房。如果此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将有失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