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好,关于被
民事起诉后被告可以
起诉第三人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常常会有人咨询,
民事诉讼中有一类
诉讼主体为第三人,那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有第三人呢 今天,我来向您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的诉讼,其实质就是民事诉讼,也是有第三人的。
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
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
损害赔偿一样,属于
民事纠纷,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这表现为两个方面: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是由
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从程序上说,它是在
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的,通常由审判
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并审判。其成立和解决都与刑事诉讼密不可分,因而是一种特殊的
诉讼程序。正因为如此,解决附带民事诉讼问题时所依据的法律具有复合性特点:就实体法而言,对损害事实的认定,不仅要遵循
刑法关于具体案件
犯罪构成的规定,而且要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就程序法而言,除
刑事诉讼法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适用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诉讼原则、
强制措施、
证据、先行给付、
诉讼保全、调解和解、
撤诉反诉等,都要遵循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