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断绝父子关系协议书违反了法律的
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协议。父母和子女的血缘关系客观存在,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解除。
2、父母对子女有
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
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
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
赡养费的权利。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由此可见,子女
赡养父母、父母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逃避,更不能以书面协议的形式断绝血缘关系从而达到不抚养子女、不赡养父母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