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人保险
赔偿程序:
1、
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开车到保险公司;在
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做完这三件事,您将得到二联《车辆出险登记表》和一张《出险通知书》。《车辆出险登记表》一联交给保险公司
定损人员,另一联供填写《出险通知书》和领赔款时使用;《出险通知书》填好后,连同其他索赔单证一起交回保险公司。
2、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在受伤者痊愈后,双方可以一起去交警队结案了。结案时要注意:
(1)分清双方的责任。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索要有关单证。
(4)向交通队索要《事故证明》和《
经济赔偿执行凭证》。
3、
递交索赔单证由于赔偿项目不同索赔所需要的单证也不相同。一般伤人事故索赔时需要办齐的单证包括:《出险通知书》、《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
误工证明》、《事故证明》、《赔偿执行凭证》、《赔款通知书》
4、领赔偿款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
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