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
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2、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
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
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
责任认定。由
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份,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
医疗费,
误工费,住院
护理费,住院伙食费,
交通费。造成
伤残的经
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
伤残赔偿金,
被扶养人生活费,
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3、法律依据:《(国务院)
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
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
败诉方负担,
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