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债务人财产和
破产财产的区别包括:债务人财产是破产申请受理时、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
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所拥有的全部财产;而破产财产是破产后用来
清算和分配给
债权人的财产。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五条 人
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
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
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
认缴的出资,而不受
出资期限的限制。
第三十六条 债务人的
董事、
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第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
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