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在道路上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未造成人身伤亡、只是造成轻微
财产损失,且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从三个方位拍下事故现场的照片后,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2、为防止
二次事故发生,民警建议,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一定要撤到
非机动车道等安全地带再协商解决;但发生交通事故后,撤离难以移动的,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
报警闪灯,并在两边来车方向(高速公路150米外,非高速公路50米外)设置
警告标志等措施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