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
监护人证明应当到以下地方进行开具,分别是:
1、
当事人的
户籍所在地;
2、当事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等。
二、开监护人证明应当带以下证明材料,分别是:
1、
监护人的
身份证;
2、户口本原件;
3、
户口本复印件等。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需要用到监护人证明来证明
监护关系。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