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居间协议不是
房屋买卖合同。居间协议是
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
出卖人将
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
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
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