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方应当将让出的
土地使用权以移交的方式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另一方只需要向村委会申请使用该宗土地,经乡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被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然后双方同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核发证书。属于
国有土地的,可以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
土地转让协议书和国有
土地使用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
国有土地出让手续,同时办理国有
土地使用证的分割手续。
1、交整个楼盘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验审,验证是否可以办理。如果该土地有
抵押,则不能办理。
2、交房屋测绘报告;
3、交土地分割登记宗地面积统计表(包含全楼盘所有住房、车库、杂物房和商铺的建筑面积);
4、交该楼盘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要加盖开发商的公章;
5、签测绘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