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没有写还款日期利息一般是从
债权人主张
债务后
债务人拒绝还款后开始起算。
一般情况下,如果
出借人有
催讨行为,这种行为又有
证据证明的,
逾期的期限从催讨日算起。如果没有催讨日的相关证据,法院会从
起诉日来计算逾期的开始时间。
借条没有写利息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对方只需要按照借条的约定支付本金即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
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