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手续至少需要三十天。
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
身份证、
离婚协议书和
结婚证,亲自到一方
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经民政部门审查通过,在经过三十天冷静期之后,确认
离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的,核发《
离婚证》办理完成。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