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1)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
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或者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
行政处罚决定、
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
(1)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