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间借贷钱要不回来的,可以
起诉。民间借贷的钱要不回来的,
当事人可以去人
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作出相应的判决,并且提供借据、收据、
欠条等
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
证据,人民法院受理
诉讼后,认为确定存在
借贷关系的,应当在七日内
立案。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