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可以
起诉诈骗,但存在
证据不足的可能。
当事人有微信转账记录证明自己
转移财产给对方的事实,可以以对方
涉嫌诈骗起诉。但因其不能直接证明自己是基于对方的诈骗行为而作出自己财产的处分,使对方获得非法利益的事实,法院经审查认为证据不足的,可能会
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
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
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
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
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