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这个标准,
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就
立案:
行为人违反海关
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实施了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应予
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
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未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或者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数额不
满二十万元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