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检察院批捕当天都要干嘛?检察院批捕当天就是公安机关会执行
逮捕,执行逮捕之后会继续对
刑事案件进行侦查,侦查完毕之后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针对每一起不同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都有着自己的安排,在侦查的同时当然也会严格遵守
刑事诉讼法当中关于相关时效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能做的就是配合司法部门的工作。被
批捕的意思就是经过法院或检察院批准同意,逮捕犯人。从法律意义上讲,公安部门不能直接逮捕犯人,逮捕犯人需要经检察院或人
民法院的批准。二、
刑事拘留多久公安会提请批捕刑事拘留的三天内,公安机关会提请批捕。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一至四天;如果
行为人是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间还可以延长至三十天。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三、逮捕要经过哪些程序
(一)提请、批准逮捕
1、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
案卷材料、
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二)决定逮捕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符合法定
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作出逮捕决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侦查部门填写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送交本院
审查批捕部门审查。审查批捕部门在接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意见,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逮捕或者不予逮捕。决定逮捕的,应当制作逮捕决定书,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
协助执行。决定不逮捕的,应当制作不予逮捕决定书,并将已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立即释放,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采取其他
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对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和
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只要符合逮捕条件,认为应当逮捕时,都有权决定逮捕。决定逮捕应制作决定逮捕书,并送交公安机关执行。
(三)逮捕的特别程序如果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无论是批准逮捕,还是决定逮捕,都应办理相关手续,即应当报请该人大代表所在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乡、镇一级人大代表时,应当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四)逮捕的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论是批准逮捕,还是决定逮捕,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证必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执行逮捕必须由两名以上的公安人员进行。在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宣布对其依法逮捕。然后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或盖章。被逮捕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执行逮捕的人员应当予以说明。被逮捕人如果拒捕,执行人员必要时可以使用械具、武器。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如果因被逮捕
人死亡、逃跑或其他原因,不能执行逮捕或逮捕未获的,应当立即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以便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批捕需要符合相关的条件才可以批捕,对
当事人执行逮捕需要的程序包括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对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作出逮捕决定,不论是批准逮捕,还是决定逮捕,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院批捕当天都要干嘛?
一、诈骗30万批捕了还能出来吗?
1、诈骗30万批捕了可能还能出来、也有可能不能。批捕是已经有了
犯罪的证据了和逮捕不同,一般是没有可能释放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在
审查起诉时,认为
证据不足,不符合
起诉条件依照
刑法规定应当不
起诉、不需要判处
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释放犯罪犯罪嫌疑人。
2、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二、审查
批准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1、对有证据证明有
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
伪造证据,干扰
证人作证或者
串供的;
(4)可能对
被害人、
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2、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
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
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3、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
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若是已经收集到了可以证明
刑事犯罪嫌疑人,已经满足了法定被
逮捕的条件,那么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批捕的请求。对于可以提交足够材料的情形,检察院一般会批捕。至于批捕后是否还可以被释放,则需要结合实际的
刑事案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