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既遂的
判刑:造成严重后果的,既遂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市场的管理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
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